二階精靈
一、精靈分解
1. 與洛陽城的守護靈管理員(132,278)進行[精靈分解]選項對話
2. 放入下方「指定精靈」及消耗「100萬銀兩」後,即可獲得「精靈元素」。
※ 精靈元素不可交易/保管/販賣、可刪除。
分解的精靈 |
精靈元素獲得數量 |
下級精靈 |
1 ~ 3 個 |
中級精靈 |
5 ~ 10 個 |
上級精靈 |
30 ~ 50 個 |
二、精靈進化
1. 與洛陽城的守護靈管理員(132,278)進行[精靈進化]選項對話
2. 放入下方需求道具,按下[確認]即可完成「精靈進化」。
※ 使用上級精靈進行進化時,將有機率獲得 翠煙靈 或 赤煙靈。
※ 精靈進化時等級與經驗值會初始化。
※ 下級精靈進化成中級精靈時,第2個副能力是會套用成基本副能力(體力+20000、內功+20000)。
※ 中級精靈進化成上級精靈時,現有的副能力會維持,副能力的數值是會依據精靈等級變更。
※ 上級精靈進化成翠煙靈或赤煙靈時,現有的副能力會維持,副能力的數值會依據精靈等級變更。
※ 二階精靈無法使用「解放精靈」功能。
需求道具1 |
需求道具2 |
進化結果 |
下級精靈 |
精靈元素 50 個 |
中級精靈 |
中級精靈 |
精靈元素 100 個 |
上級精靈 |
上級精靈 |
精靈元素 300 個 |
翠煙靈 或 赤煙靈 |
三、二階精靈能力效果
效果種類 |
翠煙靈 |
赤煙靈 |
||
精靈背包 |
10格 |
10格 |
||
力量上升 |
700 |
500 |
||
外功上升 |
300 |
500 |
||
敏捷上升 |
300 |
500 |
||
(副能力最大個數) |
(最多2個副能力) |
(最多2個副能力) |
||
副能力1 |
進化時副能力維持 |
副能力1 |
進化時副能力維持 |
|
副能力2 |
進化時副能力維持 |
副能力2 |
進化時副能力維持 |
※ 二階精靈等級上限為30。
四、二階精靈商店
1.[Alt + 左鍵點擊角色]即可開啟[精靈商店]選項
2. 點擊[精靈商店]即可開啟精靈商店,消耗精靈標誌可購買相關道具。
※ 精靈商店開啟時不會消耗精靈標誌。
※ 各種精靈所開啟的精靈商店,所販售的道具及精靈標誌需求數量不一定相同。
※ 精靈商店也可販賣特定道具。
※ 精靈標誌可在完成精靈每日任務時獲得。
販賣道具 |
翠煙靈 |
赤煙靈 |
(消耗精靈標誌) |
(消耗精靈標誌) |
|
每日任務完成券 |
9 |
9 |
精靈經驗值符(百) |
8 |
8 |
精靈經驗值符(十) |
1 |
1 |
精靈主能力變更券 |
85 |
85 |
精靈副能力變更券 |
85 |
85 |
討鬼標誌 |
6 |
6 |
幫派經驗值符(一) |
1 |
1 |
幫派經驗值符(十) |
9 |
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