鬥魂系統

玩家於河南省北嵩山的魔俠,每日可領取一次鬥魂之風系統,每次的使用時間為1小時,在有效的使用時間內並符合條件,玩家攻擊怪物都會獲得1點的鬥魂點數;玩家所累積的鬥魂點數,可以與魔俠的選項「鬥魂商店」購買到專屬商品,而這些商品不論是副本或是任務都無法獲得,想要獲得只能從玩家日常的打怪來累積鬥魂點數兌換。


圖說:獲得鬥魂點數都會顯示在螢幕左上方。

  1. 所攻擊的怪物聲望不要低於角色聲望501級,殺死怪物均會累積鬥魂點數。
    EX:
    角色聲望1991,在鬥魂之風的狀態下,攻擊青海省虎豹鬼(聲望1490),打倒後並不會有任何的鬥魂點數。
  2. 鬥魂點數最大上限值為100,000點,超過上限值後將無法累計。
  3. 鬥魂點數的顯示於功能鍵上方,滑鼠游標移動過去後會顯示累積的點數。


  4. 道具「鬥魂之風」同魔俠的鬥魂之風效果,所使用的道具「鬥魂之風」可再累積鬥魂點數1小時。(每日玩家最多可以累積2小時的鬥魂點數)
  5. 下列區域打倒怪物後將無法獲得鬥魂點數:

    任務怪物 修練場(1室至10室) 和之秘院(1室至10室)
    地下練武館 城寨修練場 副本怪物

  6. 玩家在登出或是離線的時候,剩餘的鬥魂之風或是鬥魂之火時間將予以保留。
  7. 玩家於魔俠啟動「鬥魂之風」或是使用道具「鬥魂之風」,搭配使用鬥魂之火,打到怪物後可多獲得1點的鬥魂點數。

任務或是活動中所獲得的鬥魂之風與鬥魂之火,無法擺攤與無法交易。

鬥魂商店販售道具

圖說:玩家在累積了足夠的鬥魂點數,與魔俠對話的選擇「鬥魂商店」,可兌
換到特別的獎勵道具,若活動期間玩家還有機會兌換到特別的商品。

玩家累積的鬥魂點數達到鬥魂商店價值,於購買後會扣除剩餘的鬥魂點數,並不會有數量上的限制,唯獨除特定活動道具,目前鬥魂商店內所銷售的商品全部無法交易存倉以及擺攤;鬥魂系列的逆天符可與一般遊戲中的:屬性修練(洛陽城師範)、千里香、天武符、活力值、盟主加倍、官方加倍活動等相加使用。

圖說:魔俠販售的鬥魂系列逆天符目前共計6種,每種每次皆可使用1小時。

鬥魂系統指令
從魔俠啟動的「鬥魂之風」或是使用道具「鬥魂之風」、「鬥魂之火」可以使用指令查詢剩餘使用時間。

鬥魂之風
1.查詢使用剩餘時間
中文指令:/鬥魂之風
英文指令:/twind
2.結束鬥魂之風
中文指令:/鬥魂之風結束
英文指令:/twindoff
鬥魂之火
1.查詢使用剩餘時間
中文指令:/鬥魂之火
英文指令:/tfever
2.結束鬥魂之火
中文指令:/鬥魂之火結束
英文指令:/tfeveroff

備註:
  1. 使用鬥魂系列逆天符暫時無相關指令支援查詢。
  2. 與魔俠對話啟動「鬥魂之風」系統,或是使用符咒「鬥魂之風」在效果時間內,裝備綠袍將不會獲得任何的鬥魂點數。
  3. 「鬥魂之風」效果時間內無法獲得鬥魂點數,請玩家注意是否與怪物聲望相差超過500級,或是在無法獲得鬥魂點數的區域進行打怪。(鬥魂系統:第五條說明)
修正日期:2011.07.12